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因此,即使運輸公司沒有車輛,作為代理人,也可以向付款人開具運輸發票。
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運輸公司沒有車輛,而是以自己的名義開具運輸發票,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為存在虛開發票的情況。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運輸公司在沒有車輛的情況下,以實際承運公司的名義開具運輸發票,避免因不合規被稅務機關處罰。
綜上,運輸公司沒有車輛,但可以代理開具運輸發票。但開具發票時需要註意法律規定,避免不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