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成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規定: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成績合格,並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註冊。對英語並沒有要求。
財政部成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組織領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地方考委會),組織領導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組織實施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