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必須制作現場筆錄的情形是在稅務機關辦理擔保手續, 現場筆錄是行政程序中的重要證據形式,是行政執法人員當場對某些事項作出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書面記錄。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筆錄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對象、實施標的物狀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過程等事項進行客觀描述,制成的書面記錄。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制作現場筆錄。品的詳細情況,從財物名稱到數量、品種、規格、包裝、標識、質量狀況逐步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