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貸財產設定抵押。貸款申請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經貸款審查人員確認後,首先到銀行辦理商業用房貸款提前還款,並提供對賬單、最後壹次還貸的回執、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協議辦理再貸款。
第二,其他房產抵押。提供貸款原件的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表和同意提前還清的證明,以及設定抵押的房產證和房屋價值協議。其中“他人房產(有房產證)”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市區內;
自竣工之日起不超過20年;
不在拆遷範圍內;
不屬於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需提供已登記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首付款發票(或稅務部門統壹收據)、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未婚證、無未成年子女證明、戶口本相關資料,然後按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書(審批)》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