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平均員工人數=(月初員工人數+月末員工人數)÷2
年從業人數=月平均從業人數之和÷12。
實習生、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屬於企業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屬於季節性用工,應折算為年平均用工。
季節性就業換算成年平均就業的公式如下:年平均就業=季節性就業×(就業月數÷12)。
以勞務派遣方式接納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經派遣單位和接收單位通過簽訂協議後,將殘疾人數計入實際安置殘疾人數和壹方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