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許可證是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立基本賬戶的憑證。開戶許可證是單位賬戶合法性的有效證明。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的單位,均可憑此證辦理其他金融業務。
如下圖所示,圖中的“中國工商區XXX支行”是該單位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開戶許可證時,應當在開戶許可證上載明下列事項:
(壹)“開戶許可證”字樣;
(二)開戶許可證號;
(三)開戶批準號;
(4)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賬戶管理專用章;
(五)批準日期;
(六)存款人的名稱;
(七)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姓名;
(八)銀行名稱;
(九)賬戶性質;
(10)賬號。
除上述事項外,臨時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還應記載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
(本法第(八)項表明,開戶許可證應當載明開戶銀行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