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本人;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工人(包括其親屬)和雇主;
3.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和財政支持。
保險範圍僅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範圍僅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類風險,不包括財產、經濟等其他風險。(有的公司不按員工實際工資計算五險壹金,而是另設基數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