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縣社保機構、鄉鎮(街道)事務所打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
社保機構每年至少壹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的內容,告知參保人員本人。參保人員還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獲取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
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記錄有異議的,可向社保機構提出核查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社保機構會及時受理,進行核實,並將處理結果告知參保人員。
擴展資料:
參保人在獲得對賬單後,應對本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核對,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
需要核對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參保信息、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
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的,經所在單位認可,本年12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進行相關信息核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但如果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的,參保人應及時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
人民網-如何查詢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人民網-下月起可查2018年社保對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