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欺騙出口退稅罪的概念欺騙出口退稅罪,是指有意違背稅收法規,采取以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欺騙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做法。欺騙出口退稅罪的構成特征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出口退稅管理規則和國家財產權。2、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采取以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欺騙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做3、犯罪主體本罪主體為通常主體,凡達到刑事職責年紀且具有刑事職責本領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主體。4、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為直接有意,並且具有欺騙出口退稅的目的。舉報的途徑有以下:1、撥打稅務局的舉報電話;2、去稅務局的網站,進行舉報;3、以信件的方式署名或匿名都可以向局長舉報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稅人繳納稅款後,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