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美國合法永久居住權(綠卡測試);對於新移民,在登陸後需要根據美國稅法的規定報稅和披露資產,第壹次報稅的時間是客戶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的第二年。
2.連續居住測試。通俗來說,雖然您不是公民或綠卡持有人,但“相當於居住在美國了”,所以也是美國稅務居民。具體計算方法是當年在美國境內居住至少31天,且過去三年在美國境內實際居住超過183天。
非美國稅務居民就是既沒有通過綠卡測試也沒有通過連續居住測試的外國人了。也有壹些特殊對待,比如持有F-1簽證的留學生,即使通過了連續居住測試,在美國的前五年稅務身份仍然是非美國稅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