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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壹)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銷售;

2.未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整體轉讓;

3.土地使用權直接轉讓。

(2)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85%以上,或剩余可售建築面積已出租或已被占用,雖比例未超過85%;

2.銷售(預售)許可未滿三年的;

3.納稅人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應先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再辦理註銷登記;

4.省(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流程:

1.當項目符合清算條件時,向稅務局申請清算。

2.先做個計算。

3、找稅務代理機構幫忙出鑒證報告和申報表。我們這裏找的稅務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壹開始會按照嚴格的標準給稿。要做好充分準備,多幾輪溝通。如果符合重要標準,不違反銷售規定,我們會同意讓稅務代理機構進行申報,最好找兩家以上的稅務代理機構進行核查。

4.出來驗證後,去稅務局提交相關資料。

5.稅務局會組織壹個清算小組,有幾個人。等都到齊了,審計就開始了,交流的地方也多了。

6.審計後,他們認可申報的數據或他們清除的數據。

7.會通知妳繳稅,會發通知。15天內交完稅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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