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征收居民房屋,用於補償的部分免征,超出部分依法征收(已購房屋面積部分征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售後回租融資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 82號)第三條的規定。
2012至12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征收選擇貨幣補償重新購買住房,且交易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住房免征契稅。
交易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差額部分征收契稅。因征收個人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居民,不繳納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調換的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應按差價征收契稅。
擴展數據:
拆遷安置房的住房優勢:
1,是現房,部分早期安置房地理位置優越,居住配套齊全;
2.戶型適中,以小二房、小三房和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米的戶型占絕大多數,多為多層建築。
3.政府建造的房屋質量相對穩定;
4.依托區位優勢和居住區配套優勢,升值速度與經濟增長周期重合,增長迅速。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些安置房沒有產權,價格壹般會低於市場價。
當然,也有客觀原因。安置房業主往往享有多套房,這就使其有出售的必要和可能。
百度百科-拆遷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