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實行退稅制度,由國家稅務總局辦理增量退稅,壹方面可以鼓勵企業擴大再生產,另壹方面可以緩解退稅之外的資金壓力。
1.從2019年4月納稅期起,要求納稅人半年或連續兩個季度的增量免稅額不得為零,第6個月的增量免稅額不得低於50萬;
2.納稅人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
3.納稅人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或出口退稅,未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事件。
4.納稅人在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因偷稅受到稅務機關兩次以上處罰:5。自2065438+2009年4月納稅期起,納稅人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即退政策。
綜上所述,納稅人應當按照相應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繳納稅款,不偷稅漏稅。
法律依據: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繳、緩征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