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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明細、進項和銷項必須壹致嗎?

是的,必須是壹致的。

白開具的商品名稱必須與所購商品名稱壹致,否則涉嫌虛開發票。但是,有些商品有幾個名稱,或者其他因素。比如購買時的商品名稱是卷板,但銷售時將卷板拉直後作為直板(鋼板)銷售是沒有問題的,只要金額和數量沒有大的差異,發票上註明原購買時的商品名稱即可。

擴展數據:

必須按照下列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項目全填,壹次填完所有份數。上下兩份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單獨開具專用發票,並在錯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填錯作廢”字樣。如果專用發票開出後因為買方沒有索要而作廢,也應作為錯誤處理。

3.發票和抵扣聯應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專用發票的不同版本,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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