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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超過180天,對方未認證抵扣。可以去稅務局開具不抵扣證明,申請紅抵消嗎?

1,進項發票已過期未認證,視為納稅人放棄抵扣權。這種票在稅務機關被稱為滯留票。

2.未經認證的發票不能退還給供應商重新打開。具體原因比較復雜。在正常的銷售退貨業務中,買方需要拿著經過認證的藍字發票到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貨證明,然後郵寄給賣方,賣方會帶著退貨證明等資料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負發票抵扣當時的收入,然後重新為您開具發票。妳的進項票沒有經過認證,所以妳不能出具退貨證明或紅墨水。

3.無理退貨給賣家,不重新開發票不給錢,呵呵。

還有壹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0號(2011)《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請百度壹下,看是否符合要求。。手續很復雜。。。我們需要向第壹級匯報。。。小額稅不值得。

工作中遇到過很多納稅人,沒辦法。

覺得滿意就收下,順便給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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