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在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通過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證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計算當期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七項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物和用具;
3.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提供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殘疾人專用物品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
7、銷售自己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和部門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