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進入防偽稅控系統;
確認發票號碼;
進入“發票填開”界面,填寫購貨方信息;選擇金額含稅與否,點擊“清單”按鈕,進入“清單填開”界面;
填寫貨物或勞務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稅收分類編碼等信息;?
檢查確認所有信息均已正確填寫,點擊“完成”返回“發票填開”界面;
打印發票;
在“已開發票查詢”界面,查詢剛剛已開的發票,點擊“清單”按鈕,打印增值稅發票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按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發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過八行時,就需要用到增值稅發票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