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值稅處理:
1.商品和贈品開具在同壹張發票上,贈品不交增值稅不視為捐贈。此時按照100計算。
2.只開商品發票,贈品不壹起開。這些禮物應被視為捐贈,應繳納增值稅。此時按照110計算。
二。所得稅處理:
買壹送壹不視為捐贈,應按商品和贈品的公允價值比例分攤銷售總額,單獨確認銷售收入。此時按照100計算。
“買壹送壹”在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上有什麽區別?
增值稅是流轉稅和間接稅,增值稅功能的實現依賴於商品流通過程中的抵扣鏈條傳導。所得稅是浮動利潤稅和直接稅,通過稅收差異對納稅人的會計利潤進行調整。
因此,如果在企業所得稅中發現“買壹送壹”行為,可以通過稅收調節機制進行事後管理。
但如果在商品流通的某個環節出現鏈條非正常堵塞,增值稅抵扣的鏈條就會永久斷裂。因此,所得稅法中“買壹送壹”的稅務處理規則不能適用或參照增值稅法中的“買壹送壹”。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以非貨幣資產交換,以貨物、財產和勞務進行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的,視同銷售貨物、轉移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增值稅的稅務處理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