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應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抵免的應納稅額。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從應交增值稅中扣除的,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免稅”欄,記錄企業按規定扣除的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