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稅務機關誤收,或納稅人誤繳而產生的應退還_納稅人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多繳的稅款,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款的,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應該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辦理退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