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對方電話可以,不影響專用發票的認證,但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沒有對方電話號碼,但不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加密產生密文或二維碼的數據項目,對密文的解密不產生影響,所以,增值稅發票銷售方賬號開錯了能認證。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可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發票作廢條件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壹)收到退回的發 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 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_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