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
2.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
3.租賃發票的復印件。
4.會計上崗證復印件。
5.財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企業沒有財務人員,開發區的會計提供財務服務,4-5個不需要提供,開發區的會計代理自己提供。
6.企業法人照片。
7.另外,企業需要購買發票人員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發票購買證。
擴展數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條例》的有關規定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應當退還原件,買方可以要求賣方開具新的專用發票。
1,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明文無法被識別,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2.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壹致,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3.專用發票代碼和號碼認證不壹致。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壹致,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經解讀後與明文代碼或號碼不壹致。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百度百科-發票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