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及財務報表填報說明參考文件: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的公告及附件壹、 本表適用範圍: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在月(季)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 表頭(壹)所屬期1、正常經營的納稅人,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壹日至稅款所屬期月(季)度最後壹日,即1.1-3.31;1.1-6.30;1.1-9.30;1-12.312、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在首次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開始經營之日至稅款所屬月(季)度最後壹日,以後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按照正常情況填報;即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日3、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在終止經營活動當期納稅申報時,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壹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以後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不再填報。即自1.1-終止經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