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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盟綠城拿地。

2002年上半年,在張家盟的推薦下,綠城集團開始進入沈寂的房地產行業。綠城集團旗下舟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舟山綠城)決定在林城新區投資建設占地150畝的五星級酒店,同時捆綁開發300多畝程桂花社區項目。張承諾在土地使用和地價方面給予支持。項目建設之初,為解決上述項目的土地審批問題,在張家盟的幹預下,舟山市國土局同意根據程桂花項目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進度,分批辦理兩個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同年65438+2月,舟山市政府以返還程桂花項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名義,向舟山綠城返還1568萬元。

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稅務部門對舟山綠城進行專項稅務檢查,發現該公司漏繳所得稅4500萬元。於是,張家盟專門打電話給時任舟山地稅局局長的杜祖國,請他關照,然後舟山綠城只出了幾十萬元了事。

“溝通”的背後是交流。根據宋衛平的證言,2003年下半年,為了感謝張某前期對舟山綠城項目的支持和幫助,並考慮到其今後仍需照顧,邀請張某到綠城集團杭州春江項目考察,並建議張某購買。經時任舟山市政府駐杭辦主任余協調,以51,0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壹套203平方米的商品房,該房產現價超過1,000元/平方米,後登記在張夫婦女兒名下。

在被抓後,紀檢部門參考浙江省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鑒定結論,認定張以明顯低於市場購買價的價格收受宋衛平賄賂11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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