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吉林省常春律師事務所;2、吉林吉大律師事務所;3、吉林吉天行律師事務所;4、吉林創壹律師事務所;5、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6、吉林正基律師事務所;7、吉林享和律師事務所;8、吉林朗業律師事務所;9、吉林理悅律師事務所;10、吉林宗吉律師事務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壹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