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人員的勞資所得,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準,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凡殘疾人本人從事手工業、商業、服務業、修理業等,規模較小的,登記費、個協會費、管理費根據規定減半收取。規模較大(雇用幫手)的,管理費按核定標準90%收取,個協會費適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