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適應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要求,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征管範圍,長春市國稅局主要負責轄區範圍內的中央稅、中央與地方***享稅的征收管理,具體征收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2002年後新辦企事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以及金融保險營業稅等稅種。目前,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征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財務管理處、國際稅收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教育處、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紀委、機關工會,下設6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稅務學會、票證中心)、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