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問題不算什麽!是會計工作經常會遇到的。妳不必煩惱,也不要跟老板去說!隨著妳經歷的不斷加深,慢慢就好了!妳第壹個問題借:其他應收款-A 6萬, 貸:其他應付款-A 6萬。第二個問題,不該怪人家聽不明白,是妳自己沒弄明白,是妳平時沒有認真考慮過,下次就沒問題了,那個原來掛其他應收款的18萬元,根據貸方余額應該確認為是其他應付款,再加上允許每月每人到公司借資6萬元還可借36萬,加壹起就是54萬,如果給他轉出50萬元形成短期借款也是可以的,不過,妳要看B的要求是否符合董事會原來對短期借款的有關規定,如果符合就可以給辦理,如果不符,就要提交到相應的領導處報請審批,不管怎樣,妳要有根據或依據才能辦理,因為,轉成短期借款企業要負擔利息的!至於走賬也基本同上,即借:其他應收款-B18萬 其他應付款-B 36萬 貸:短期借款 50萬 其他應付款-B 4萬就可以了。以上意見提供給妳參考,賬是死的,人是活的,還可以采取其他方法,但妳壹定要符合董事會的有關規定去做,要有依據,有按依據去辦,去解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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