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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國稅電子完稅證明異地如何註銷?

納稅人應在《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證》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證》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監控條件:監控納稅人是否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核銷的外出經營證明。

操作程序

1.打開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證註銷界面。

選擇菜單項“辦理-登記-註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點擊“辦理”進入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註銷界面。

2.點擊下壹步進入“業務概述和政策依據”

1)界面彈出監控提示窗口,顯示監控詳情。

2)如果以下任壹監控條件失效,則不能進入申請單填報界面。在監控界面點擊【確定】,退出策略依據界面,返回主界面。

3)如果以上監控條件全部通過,則可以進入申請表填報界面。點擊監控界面中的“確定”按鈕,關閉提示信息。

3.點擊下壹步進入“填寫申請表”頁面。

初始化企業基本信息,通過下拉框選擇相應的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證明文件軌跡,帶出相應的外出經營活動信息。

4.點擊“下壹步”進入“附件數據上傳”頁面。

根據業務需求上傳相關電子文檔。

5.點擊下壹步進入“預覽提交”頁面。

預覽“填表登記表”中輸入的內容和“附件上傳”上傳的附件。如果數據有問題,點擊返回進入相應頁面進行修改;如果數據沒有問題,點擊提交。頁面顯示提交成功的消息後,就可以完成該項目的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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