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如果因單位原因造成的94年到2005年社保斷繳,個人可以要求單位進行補繳,並且不受限時間。
2、如果因個人原因造成的94年到2005年社保斷繳,如跳槽換工作等,可以讓新公司幫忙補繳,最多能補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