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 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公司如果有 惡意欠薪 行為將加付等額 賠償金 。賠償金的具體標準為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勞動者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向勞動局監察委員會投訴解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壹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