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月1日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個檔次。重度殘疾人員、城鄉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以及其他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低收入人員,由市、區級財政為其代繳全部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2、市區靈活就業人員繳納2021年度養老保險費,在省定基數上下限之間分為12檔,前11檔繳費標準不變,最低繳費檔次為673.6元/月,全年為8083.2元;最高繳費檔次養老保險為19335元/月,全年為46404元。
二、繳費比例
1、職工社保
單位繳費比例為16%全部記入統籌資金,個人繳費比例為8%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2、靈活就業人員
繳費比例為20%,其中12%記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三、繳費基數
2021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9335元,下限為3368元。
四、繳費年限
1.不滿45周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並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周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壹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壹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五、繳費方式
1、銀行扣款或櫃臺繳款
2、人社大廳稅務窗口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