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管體制改革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戰略部署。對進壹步理順統壹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促進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必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第十九條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過渡期稅收征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要結合本地實際,組建專門工作團隊,對過渡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建立督促落實工作機制,保障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