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鄭州交車輛購置稅的有六個地方:
1、北環路稅收廳壹北環路江山汽車廣場鄭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處。
2、鄭州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壹紫荊山路與順河路交叉口南側。
3、鄭州車輛管理所城南服務站,西南環高速公路以南,與107號交叉口相距1公裏。
4、鄭州市車輛管理所城市西服務站壹明宇二手車交易市場西四環,正商路。
5、鄭州車輛管理局北服務站壹連霍高速公路以南500米,文化路北段。
6、鄭州新區稅務廳稅務大樓壹第六大街與京北壹路交叉口鄭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十壹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