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免征;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首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滅失而回購房屋的,酌情給予減免;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契稅減免項目。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契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