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處理的例子:
企業購入專用設備5000元(含稅),借記“固定資產——稅控設備”5000元,貸記“銀行存款”5000元;在扣除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征或已交稅金)”5000元,貸記“營業外收入”5000元。該項營業外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視同財政資金,按照財稅[2008]151號文件和財稅[2011]70號文件的規定處理。以後固定資產按規定計提折舊時,也要按上述文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技術維護費2000元,借記“管理費”2000元,貸記“銀行存款”2000元;在扣除當期應交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征或已交稅金)”2000元,貸記“營業外收入”2000元。該項營業外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視同財政資金,按照財稅[2008]151號文件和財稅[2011]70號文件的規定處理。企業實際發生的技術維護費也應根據上述文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