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棚戶區改造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五條,個人因房屋征收取得貨幣補償並用於購買、改造安置房,或者因房屋征收進行產權調換取得改造安置房的,按照有關規定免征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個人補償,按照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擴展數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稅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