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指政治審查。
政審工作壹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
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錄用規定》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政審的內容和範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