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營業執照的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註銷後,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並提交相關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原件;
(二)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
(4)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經營者不能到場的,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向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查公司後出具註銷意見;
3.申請註銷公司時,工商局會讓公司在公共媒體上發布清算公告;
4.在壹定期限內,其他單位無註銷意見的,由工商局辦理註銷手續。
清算組成員註銷營業執照的要求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2.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3.破產宣告後,清算組成員由法院指定;
4.債權人會議作為臨時組織,只代表債權人的利益,不代表債務人的利益,因此不能管理和清算破產人的財產。
綜上所述,申請註銷營業執照的,需要到工商局辦理相關手續,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市場主體變更經營範圍,屬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