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的稅務處理
1、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未超過標準的稅前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當期和後期均不能扣除。
2、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壹條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3、增值稅
企業為職工集體福利購入的固定資產或商品,進項稅不得抵扣;將自產產品用於發放職工福利的,應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