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受的是公益性捐贈,接受捐贈應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開據由中央或省級財政部門統壹印(監)制的捐贈票據,只有此票據稅務機關才認可作為捐出單位和個人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扣除。若對方單位非國家稅務總局認可的接受公益性捐贈的單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性捐贈,那麽就開據普通收據即可,但此收據捐出單位不能在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應取得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並加蓋受贈單位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