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之戰(1883年12月)法國的軍事行動第壹個目標確定為山西。法軍於14日發起攻擊,中國駐軍被迫實行了軍事抵抗。法軍依靠優勢的裝備,16日占領山西。
2、北黎沖突(1884年6月23日)雙方交鋒,法軍死傷近百人,清軍傷亡尤重。
3、臺灣基隆之戰(1884年8月3日)
4、馬江海戰,福建水師潰敗(1884年8月)
5、法國再次進攻臺灣、澎湖、鎮海(1884年10月)
戰後,清政府進壹步意識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緊建立北洋艦隊,並於臺灣設省,開始大力建設。
擴展資料:
1885年2月,海關總稅務司赫德在清政府同意下,派其僚屬英籍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稅務司金登幹赴巴黎促進中法和議。4月4日,金登幹和法國外交部政務司司長畢樂在巴黎匆促簽訂停戰協定(《巴黎協定書》)。
之後,清政府明令批準李福天津《簡明條約》,並下令北越駐軍分期撤退回國;法國解除對臺灣和北海的封鎖。中法戰爭至此停止,慈禧太後頒發了停戰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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