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20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單純營業稅加企業所得稅階段;
第二階段,從90年代中期到本世紀初。為了解決過多空置存量房的問題,出臺了壹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空置房免征營業稅,個人購房可以申報個人所得稅,甚至壹些大城市的外地居民購房也可以獲得藍印戶口。以至於2004年房市上漲過快,在壹定程度上產生了泡沫。
第三階段,本世紀初至2013,政府出臺壹系列“組合拳”政策,控制房價過快上漲。稅收方面,配合調控政策征收二手房個人所得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土地增值稅,提高契稅稅率。
第四階段,從2013開始,由於之前10年的幾輪調控稅收政策組合拳調控,房市壹直處於低迷狀態。目前,我國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屬於支柱產業之壹。因此,壹些地方政府解除了房地產政策調控的禁令,也采取措施減輕稅收負擔。例如,上海將不對個人購買超過5年的住房出售征稅,並將降至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