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民國時期可分為北京國民政府時期(1912-1927)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8-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可分為前期(1949-1978)和後期(1979-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於2005年10月27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2006年10月27日起施行。
公司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是指(199365438+2月29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廣義的公司法是指規定公司的設立、組織、活動、解散等內外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不僅包括公司法,還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中關於公司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