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期間,國家實行三省六部制,在尚書省下,隋朝民部掌管中央財政,唐朝改為戶部,屬下設戶部、支部、金部和倉部四司,分別掌管賦稅貢納、計算租稅物產、庫藏出納和軍儲祿糧等事宜北宋神宗在元豐(1078~1085)以前,設置三司使(戶部、鹽鐵、度支合稱)總管全國財賦。其中,戶部司掌管戶口、土地、錢谷和賦役等;鹽鐵司掌管商稅、都鹽、茶、鐵等;度支主管鐵帛、常平、糧料等。元豐改制後,罷除三司,將三司職權的大部分轉歸尚書省的戶部掌管。元朝賦稅管理機構的中樞是戶部,屬下設大都宣課提舉司、大都酒課提舉司、各路轉運鹽使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