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國的行為激起了清政府權貴的憤怒,於是他解散了艦隊,賣掉了軍艦,廢除了“海軍旗”。到1866,清政府總理外事辦公室為海軍設計了壹面旗幟。
北洋艦隊初建後,海軍再次設計確定了海軍軍旗。1888年制定的《北洋水師章程》明確規定,水師旗為長方形、黃色、帶羽毛的龍旗。旗上的圖案還是做的,只是龍紋鑲嵌了藍色的羽紗。這面旗也是海軍艦艇的第壹面旗。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政府著手設計中華民國海軍旗。其旗為藍天白日旗,旗面為紅色,左上角為藍天白日圖案。白太陽會徽周圍有12個芒,這是分支數,而不是12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