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承諾書上簽上“同意”二字,就不需要出具相關文件等材料,但是這裏壹定要註意另外壹點。妳簽署的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事後核查過程中發現您所簽署的承諾書不真實或有欺詐行為,您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個人覺得好像通知承諾制真的解決了。老百姓去行政部門、相關部門、政府部門辦事很難,很復雜,但是我們無法通過正確的方式發現所有的問題,因為我們不再需要去街道辦、派出所、相關部門、自己的單位、檔案館辦理任何證明文件,這不僅簡化了老百姓的工作,
也大大降低了政府部門和行政部門為老百姓辦事的成本、效率和時間,可以說是好事,是惠民政策。其實這個政策是真的惠民,想為老百姓辦實事。我們應該感謝政府和這個制度的引入。相信以後我們做事的時候,人民群眾壹定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再次為這個制度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