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中國近代海關的海關事務

中國近代海關的海關事務

主要為征稅和船鈔兩大部門。征稅分內班(處理商人報關、征稅)、外班(查驗過關商貨)、海班(巡水緝私)。船鈔民國以後改稱海務,主管船政和港務事宜。人員最多時為兼辦郵政時代,1910年有19169人;1911年郵政脫離後,降至7230人;以後大體在八九千人之間。其中洋員約占1/6,國籍最多時達20余國,而以英人占絕對多數。海關要職都由洋員擔任,華員僅任中下級職位;華洋關員生活待遇懸殊,形成洋員統治華員局面。

收回海關管理權的鬥爭 終清壹代,海關管理征稅,稅款的保管則由清政府任命的海關監督掌握。辛亥革命爆發後,總稅務司夥同北京的外交團把海關稅款分存於匯豐、德華、道勝三家外國銀行的總稅務司帳戶。從此,稅款保管權也落入外國人手中,甚至連償債、賠款剩下的關余,中國政府也無權動用。1917年,孫中山領導的軍政府成立於廣州,從1918年起,要求按比例分取關余,與外交團、總稅務司進行了長期的鬥爭,並逐步發展為要求關稅自主、收回海關管理權的群眾性運動。1924年開始的國民革命推動了這壹運動1926年10月,廣州革命政府外交部公布《征收出產運銷物品暫行內地稅條例》,成為第壹次撇開帝國主義控制的海關,自行征收產銷稅的行動。隨後,各地方勢力也趁機征收貨物附加稅。海關外籍稅務司制度受到了打擊。

  • 上一篇:鎮江盈科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關鍵稅源報告重要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