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是直屬政府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在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初期,隨著全國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經濟高速發展,為適應多種金融機構,多種融資渠道和多種信用工具不斷湧現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不斷改革機制,搞活金融,發展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制度創新。
擴展資料:
職能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1、集中存款準備金;
2、充當"最後貸款人"。是指在商業銀行發生資金困難而無法從其他銀行或金融市場籌措時,向中央銀行融資是最後的辦法,中央銀行對其提供資金支持則是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否則便會發生困難銀行的破產倒閉。
表現為:當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生資金周轉苦難時,中央銀行為其提供全力支持,以防銀行擠提風潮的擴大導致支付鏈條中斷以至引起金融恐慌或整個銀行業的崩潰。
為商業銀行辦理資金融通,使其在同業拆借方式以外,增加銀行資金頭寸短期調劑的渠道,提供能夠最終保障。
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多種資金支持方式,調節銀行信用和貨幣供應量,傳遞和實施金融調控的意圖。
3、組織、參與和管理全國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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