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外籍護照在中國連續工作滿5年後必須出去30天,關乎到繳納稅款的問題,法律並沒有強制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壹年度中有壹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